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是北京市的最高级别法院,其级别为 副省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级人民法院的副院长的级别都属于副厅级干部。在中国的法院体系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院)的级别是副国家级,而高级人民法院(高院)的级别是副省级,与各省高院平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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