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事故时,应当 向卫生行政部门寻求处理。具体处理部门如下: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若医疗机构所在地为县级,则向该级别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
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若医疗机构所在地为直辖市,则向该级别的区或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
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若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上报,则应在接到报告或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此外,当事人也可以选择通过以下途径解决医疗事故争议:
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
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解。
医疗事故鉴定机构鉴定:
若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需注意,若已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则卫生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
综上所述,发生医疗事故时,建议首先尝试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调解或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机构鉴定来解决争议,若这些途径无法解决问题,再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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