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主任科员是中国公务员职务的一种,其属于 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序列。在公务员职务分类中,主任科员是正科级的非领导职务,而副主任科员则是副科级的非领导职务。尽管两者都属于非领导职务,但他们在行政级别和待遇上有所区别。副主任科员的级别相当于领导职务的副科长,如副乡长或副镇长。
具体来说,副主任科员的级别为二十四至十七级,而科员为二十六至十八级。这一级别划分与工资待遇挂钩。副主任科员的选拔和任命需要经过严格的考核和选拔程序,包括个人工作表现、学历背景、工作经验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评估。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201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自2019年起,副主任科员这一职务已经取消,取而代之的是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和四级主任科员。因此,目前在公务员职务中,不再有副主任科员的职位。
综上所述,副主任科员是一个具有特定级别和职责的公务员职务,但在当前公务员职务体系中,该职务已经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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