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的权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组织参与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代理机构有权组织和参与整个招标投标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标、评标等。
审查投标人资质:
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以确保其符合招标要求。
收取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招标代理费,这是其提供服务的合理报酬。
要求招标人协助:
招标代理机构有权要求招标人在代理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协助,以确保招标活动的顺利进行。
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以确保所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理解一致。
拒收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主持开标:
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代替招标人主持开标过程,确保开标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代理签订合同:
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代理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维护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招标代理机构有义务维护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合法。
遵守法律法规:
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代理权,不得进行无权代理或越权代理,也不得明知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
这些权限和义务确保了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性和专业性,使其能够有效地协助招标人完成招标过程。
相关文章:
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司: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好、建设好、使用好07-03
教育部发布预警!06-29
6月23日龙虎榜揭秘:机构抢筹11股06-23
女子2年多收近千条“老婆”开头短信,男方称系传达心意 律师:或可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