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属于 国家司法证明机构,并且是当地司法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公证处不是政府部门,也不属于企业、学校等其他普通单位。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并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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