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版权,也称为音乐版权,是指 音乐作品的创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这包括对作品的表演权、复制权、广播权、网络传输权等财产权利,以及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精神权利。声音版权保护的对象可以包括音乐、歌词、录音、乐谱等,而版权保护的内容则涉及对作品的复制、发行、展示、表演和改编的控制权。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当声音作品具有独创性时,才能成为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的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因此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声音进行商业活动或未经授权的发布可能会构成侵权行为。
综上所述,声音版权是确保音乐作品创作者对其创作成果享有的独占权利,包括一系列与作品使用和传播相关的法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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