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担任法人的人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人;
3. 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人;
4. 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人;
5. 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人;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人;
6. 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人;
7.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人;
8. 个人负债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人;
9. 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法人不等同于自然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可以是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或特别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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