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的级别主要根据其所在地区和行政级别来确定,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层次:
省级交警部门
总队长:通常被视为副厅局级干部。
副总队长:级别为正处级或副处级。
副省级城市及地级市交警部门
支队长:级别为副处级或正科级。
副支队长:级别为副处级或正科级。
区、县级交警部门
大队长:级别通常为副科级,但在一些地区可能会高配为正科级。
副大队长:级别为副科级或高配正科级。
大队下属的中队
中队长:一般情况下属于正处副科级的级别。
此外,交警的警衔级别包括总警监、副总警监、警督(一级、二级、三级)、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这些级别设置不仅反映了交警在公安机关中的职务层级,也与其所在地区的行政级别和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例如,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县级交警大队长可能会被定为正科级,而在一些地区,区交警大队大队长可能会兼任区公安局副局长,享受正处待遇。
综上所述,交警的级别从副厅局级到副科级不等,具体级别取决于所在地区的行政级别和交警部门的具体设置。
相关文章:
“我是驾驶员”,事故致1死2伤,男子为儿子“顶包”04-14
银川北京路一路口,通行方式有变!04-14
大爷驾车撞护栏 幸亏系了安全带04-09
一辈子“在路上”——追忆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交警许允若04-07
贵阳交警提示:今天下午3点将出现返程高峰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