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岛购房并开具购房证明,具体流程如下:
本市户籍家庭
需要先持有相关证件到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购房资格查验证明》。
如果计划在黄岛、崂山、城阳和高新区购房,则应到拟购房屋所在区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出具《购房资格证明》。
非本市户籍家庭
必须持有各种证件和在青岛连续缴纳个税或保险的证明材料。
需要先填写申报表,然后申请出具《购房资格证明》。
开具购房证明的地点
购房证明应在所购房屋所在区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开具。
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购房合同复印件等。
其他注意事项
如果是网签购房合同的,购房者应携带购房合同和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所购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申请。
无房证明是在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局开局的,需要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的要单身证明)。
建议:
在准备开具购房证明之前,建议先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或房管局,了解具体所需材料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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