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缴税多的原因主要与“ 税率跳档”和“ 累计预扣法”有关。以下是详细解释:
税率跳档
个人所得税采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随着累计收入的增加,当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到达一定数额就会产生税率跳档。即从低税率档次跳到高税率档次,导致税额增加。
例如,如果某人的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在年初较低,可能适用较低的税率(如3%),但随着收入的增加,到了年底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可能超过一个税率档次,需要跳到更高的税率(如10%),从而导致年底缴税增多。
累计预扣法
从2019年1月1日起,我国对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即每月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累计收入为基础计算应纳税额。
这种方法使得每月的预扣税款与累计收入挂钩,随着收入的增加,预扣税款也会逐渐增加,特别是在年底时,累计收入较高,可能导致预扣税款显著增加。
多处收入或多种收入
如果个人在多处工作或拥有多种收入来源(如兼职、稿费等),这些收入在汇算清缴时会合并计算,可能导致税率提高,从而需要补交税款。
例如,一个人如果有多处工资薪金收入,每月分别申报,但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这些收入会合并,可能导致适用更高的税率,从而需要补交税款。
年度内收入变化
如果一个人在年度内更换工作,其税收状况可能会受到影响。因为平时每月的工资扣缴税款是按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的,而从低税率开始,收入累计逐步增大,税率逐步上升。但如果在年度内更换工作单位,计算的累计过程被打断,新单位会重新累计,可能会导致税率降低。然而,在汇算清缴时,前后单位的工资薪金合并在一起,年度累计后对应的税率可能更高,从而导致需要补交税款。
扣除项目的影响
个人的扣除项目(如免税收入、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也会影响汇算清缴结果。如果某些扣除项目在预扣预缴时多扣除了,那么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可能需要补交税款。
综上所述,年底缴税多主要是由于“税率跳档”和“累计预扣法”等因素导致的。建议个人在年度结束时仔细检查自己的收入情况和扣除项目,确保正确申报和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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