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的婚假为 十五天。根据《南京市人口与生育服务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天。此外,虽然江苏省的婚假规定为13天,但南京市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两天,因此南京市的婚假为十五天。需要注意的是,婚假与夫妻双方是否为再婚无关,且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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