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有个包青天,铁面无私辨忠奸……”有人就此以为包公是开封人,其实他的祖籍在合肥市肥东县包公镇的小包村,原名是解集乡十三包,这里是包公的原籍所在。
包公本名包拯,字希仁,1000多年前就出生在这里,如今这里的人大多数是包公的后人,通过对他们的采访以及《包氏家谱》的记载,包氏可考证的先祖,最早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楚国贵族——申包胥。

春秋贵族申包胥
而申包胥姓“风”并不姓“包”,包公的祖先不姓“包”,那包拯这个姓是怎么来的呢?
先说一下“申包胥”这个名字的含义,秦朝以前,古人的姓和氏是分开的,“申包胥”姓“风”,其中“申”是他的封地申邑,“包”是他的氏,“胥”是他的名,所以,他的“氏”就是“包氏”,那怎么就成了其后代的姓呢?
这里要说到另外一个著名人物了,他就是伍子胥,“伍子胥过昭关,一夜白头”的故事说的是公元前506年,伍子胥率领吴国军攻打楚国,不仅攻破了楚国的都城,还挖开了楚平王的坟墓。

伍子胥
而很少有人知道,在这之后,申包胥上演了“哭秦庭”的动人一幕,这是怎么回事呢?
楚国都城被攻破,为了复国,申包胥赶赴秦国求救,当时的秦哀公犹豫不决,结果,申包胥在秦国的城墙之外哭了七天七夜,滴水不进,终于感动了秦国君臣,出兵救楚,史称“哭秦庭”。
按理说,楚国复国,申包胥功不可没,于是楚王要重奖他,可是申包胥拒不受奖,并且隐居到了深山。
后来为了避世,他的子孙就把申包胥的“包氏”作为“姓”开始使用,这就是“包姓”的由来。
按照《包氏家谱》记载,包拯是申包胥的第三十五代孙。都说包拯一生嫉恶如仇,那他是在什么样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呢?

包拯
首先,一个人的成长肯定离不开家庭的影响,包拯的父亲名叫包令仪,是一个非常传统的读书人,所以勤奋读书、考取功名、报效国家也就成了他对儿子的必然要求。
据《包氏家谱》的记载,因为父亲的言传身教,包拯从小饱读诗书,深受儒家经典的熏陶。
史书也记载说,包拯长期自觉修身,严于律己,自幼便“挺然若成人,不为狎戏”。
就是说像一个小大人,循规蹈矩、不调皮捣蛋,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像这样的学生长大做官也依然遵纪守法,是一个好官。
但是我们知道,一个人一生都能坚持为官清正,光有前期的教育还不够,而有一个人对他后天的成长影响巨大。他就是北宋的文坛名人,曾任庐州知州的刘筠。

刘筠
刘筠此人,不仅写得一手好文章,为官也有本事,曾任翰林学士、龙图阁直学士。
另外,刘筠为人刚毅正直、嫉恶如仇,与朝廷奸党从来都势不两立。可惜的是,正直的人在仕途上往往容易遭到暗算。
公元1021年,也就是包拯23岁时,刘筠官场失意,被贬谪为庐州知州,朝廷的奸党没有想到,他们把刘筠排挤出了权力中心,却由此成全了另外一个更加敢于直言、名气更大的直臣,这就是包拯,这是怎么回事呢?
一次偶然的机会,刘筠得知庐州有个少年包拯,很有才学、为人正直,于是对包拯偷偷观察,一番观察下来,他动心了,起了爱才之心,便决定栽培包拯,对此做法,专家是这么分析的:
宋代的地方长官,他们都认为自己其实负有教育和培养当地青年的责任,他们不认为自己只是官员,同时也是一个老师。所以,结交、认识、挖掘当地的人才,这是当时宋代地方官的一个很重要的工作。

观察包拯的刘筠
因为赏识,刘筠经常把包拯带在身边,不仅在学问上释疑解惑,更在思想品格上加以引导。
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正是刘筠的言传身教,对于包拯成年以后的成长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
刘筠在为官、为政过程中,是一个非常清廉、敢担当、敢作为的官员,刘筠的这种品格和大丈夫气概,深深地影响到了包拯。
那是不是说有了刘筠的赏识,包拯从此就顺利地踏上仕途了呢?
公元1027年,包拯参加三年一次的乡试,他以优异的成绩一次通过,接着参加会试、殿试,最后殿试是由宋仁宗亲自主持的,在殿试中,包拯高中进士,这一年他才29岁。
在古代,科举上榜,接下来就是当官了,刘筠很高兴,认为这个学生必将继承他的风骨,成为和奸臣对抗的一股清流。

殿试高中进士
但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就在这个时候,包拯却做出一个惊人之举,他主动辞官了,为什么呢?
原来,当时朝廷最初任命包拯当值的地方,在江西建昌(今江西南城一带),此地距离包拯老家山长水远。
于是包拯就提出,希望在庐州(今天的合肥附近)做官,因为父母年事已高,他希望当官的同时侍奉双亲,那么,朝廷对此是什么态度呢?

宋仁宗
朝廷也很体谅包拯,于是就改授他为和州监税,这个地方离庐州近了很多,但是令包拯没有想到的是,父母仍然不愿意和他一起赴任,他们并不想离开家乡。
按说读书做官、光宗耀祖,历来都是古代士子的梦想,但是面对这样的抉择,29岁的包拯毅然决然辞官回家侍奉双亲,而这一辞就是10年。

包拯辞官
对于包拯这个惊世之举,一代文豪欧阳修也肃然起敬,对包拯大加赞美,说他是“少有孝行,闻于乡里”。对于包拯此举,专家是这么分析的:
古人说:人臣孝,则事君忠,处官廉,孝,德之本也。
一个人在家孝敬父母,品行端正,言有信、行必果,必然家风正、行为端;走上工作岗位,也会尽职尽责。包公弃官回家尽孝,而且一辞就是10年,非常不容易。
其实,包拯尽孝本来是不需要10年的,因为包拯的母亲张氏是在公元1032年去世的,守孝3年到公元1035年就可以结束了,但是包拯试图复出却是在公元1037年,连头带尾算又晚了3年,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就在包拯辞官回家后的第二年,也就是公元1028年,他的恩师刘筠再次调任庐州知州,之后的三年里,师生共处一城,包拯一直陪伴恩师走过了人生的最后时光。

陪伴恩师走过最后的时光
而这段时间的相处,对于包拯的为官之道,产生了更为深刻的影响,对于他这段时间的行为,专家是这么看的:
包公做到了对父母的尽孝,而且影响非常大,接下来包公就想如何为国尽忠,为朝廷效力,这方面他也做了深入思考。不然的话,为什么他在做官之际还写了明志诗呢?
所以,当包拯为母亲守孝3年后,他又用了2年多的时间,对自己的为官志向做了深刻的思考,直到公元1037年,39岁的包拯奋笔写下明志诗,这才坦然重归仕途,这首诗是这样写的:
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秀干终成栋,精刚不作钩。
苍充鼠雀喜,草尽狐兔愁。史册有遗训,勿以来着羞。——《书端州郡斋壁》

这首诗的核心就是,清心、直道,所谓“清心”,就是心地恬静、居心清正、少生欲念,在中国古代,这是道德修养的基本内容,也是修身为官的根本;所谓“直道”,意思就是不偏不倚、公平公正。
清心,是对官员道德品格上的要求;直道,是官员的为官为政的哲学,在包拯的身上,把清心和直道有机地统一起来,这是他为官的起点。
事实上,包拯的一生正是以这首明志诗,作自己的为人为官的座右铭,他也用了26年的为官生涯实现了自己的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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