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反悔原则(prosecution history estoppel)是专利侵权诉讼中的一种法律规则,其基本含义是:
专利权人在专利审批过程中的限缩:
专利权人在专利申请的审查过程(包括初步审查、实质审查、无效、异议、再审等程序)中,为了满足法定授权要求,对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进行了限缩,例如通过限制性的修改或解释。
不得重新纳入保护范围:
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如果专利权人在审批过程中已经通过书面声明或修改专利文件的方式放弃了某些技术内容,那么在后续的侵权诉讼中,专利权人不得将这些已放弃的内容重新纳入其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防止出尔反尔:
该原则旨在防止专利权人在审查过程中为了获得专利权而对专利保护范围进行限制,然后在侵权诉讼中又试图取消这些限制,或者声称之前放弃的技术特征是必要的,从而试图扩大其保护范围。
国际通行原则:
禁止反悔原则不仅是国内法上的规定,也是国际上的通行原则,广泛应用于专利侵权诉讼中。
适用条件
适用禁止反悔原则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限缩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专利权人在审批过程中对权利要求的限缩必须是以书面方式进行的,并且这些修改或意见陈述需要记录在官方的专利审查档案中。
限缩内容在侵权诉讼中不得重新主张:
专利权人在侵权诉讼中不得将通过审批过程中的限缩而放弃的内容重新纳入其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例外情况
尽管禁止反悔原则具有广泛适用性,但也存在一些例外情况。例如,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专利权人在审批过程中的限缩是基于误解、欺诈、误导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进行的,法院可能会不予适用禁止反悔原则。
实际应用
在实际案件中,禁止反悔原则的应用通常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详细情况,包括专利文件、审查记录、侵权行为的性质等,进行综合判断。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确定是否适用禁止反悔原则,从而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结论
禁止反悔原则是专利侵权诉讼中的一项重要法律规则,旨在维护专利制度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防止专利权人通过出尔反尔的方式扩大其专利保护范围。专利权人在专利审批过程中对权利要求的限缩,在后续的侵权诉讼中通常不得重新纳入其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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