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权属于 人格权。生命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以生命安全、生命维持为内容的人格权,是公民作为权利主体而存在的物质前提。生命权以自然人的性命维持和安全利益为内容,具有高度同一性,是人格载体,属于不可克减的权利,即使为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在紧急情形下也不能被限制和征收。生命权是自然人的一项根本的人格权,它在维护自然人的生命安全的同时,也成为自然人享有其他人格权的前提和基础。公民的各项人格权均以公民的生存为前提,一旦公民的生命权遭到侵害而丧失生命,则其他人格权也不复存在。
相关文章:
透析空位引警觉,护士仁心挽生命——岳阳市人民医院“卓越服务”暖人心04-18
早安天府⑳达州春意绵绵,恰似少女初妆04-05
深夜,女子留下“轻生信息”后失联……04-04
体验“死亡”后:“爸、妈,下班后我就想陪你们……”04-02
生死时速!民警破门救回昏迷患者 暖心接力守护生命通道04-02
张定宇,有新身份04-02
岳麓蓝天驰援缅甸第三批救援队伍出发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