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人工影响天气火箭增雨
作业的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淮安市气象部门将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
2025年4月11—12日。
二、作业区域
经向空域管制部门备案,“渔沟镇”“白马湖”“西顺河镇”“梁岔镇马棚村”“黎城街道”“古桑”为增雨作业点,以作业点为中心半径10公里内的行政区域。
三、注意事项
(一)作业使用设备为WR-98型专用人工增雨火箭,作业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在作业现场安全警戒范围(距离火箭作业车半径50米以内)禁止群众围观。
(二)在作业区域内(离作业点半径10公里左右范围内),如发现人工增雨作业火箭弹残骸或故障弹,请立即向当地气象局或派出所报告,不可擅自拆除、搬动或储藏;如发现火箭残体降落时,请注意避让。
淮阴区气象局联系电话:84922192
淮安区气象局联系电话:85802705
洪泽区气象局联系电话:87297092
涟水县气象局联系电话:82863620
金湖县气象局联系电话:86882510
盱眙县气象局联系电话:88264566
特此公告。
淮安市气象局
2025年4月10日
来源:淮安市气象局、淮安发布
编辑:肖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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