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商务局获悉,为进一步鼓励和推动汽车以旧换新,培育绿色智能新型消费,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4月28日,呼和浩特市启动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活动。
补贴申领条件为:1、对个人消费者在呼和浩特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给予补贴。非个人购买、营运车、二手车不在本次补贴范围内;2、购车时间为4月28日~5月5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准);3、补贴申领时间为4月28日~5月10日,先到先得,补贴额度用完为止;4、本次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不能与旗县区(开发区)汽车购置补贴叠加享受。
补贴标准按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发票金额(含税价)分4个档次:1、购车发票金额为10万元(含)以下的,每辆补贴3000元;2、购车发票金额为10万元(不含)至20万元(含)的,每辆补贴4000元;3、购车发票金额为20万元(不含)至30万元(含)的,每辆补贴5000元;4、购车发票金额为30万元(不含)以上的,每辆补贴6000元。
申领人通过登录银联云闪付APP“呼和浩特市汽车补贴”小程序“呼和浩特市2025年新能源车购置补贴”活动专区,按系统提示填报或上传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拨付至购车人本人银行卡中。(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刘 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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