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商泽阳
近日,浙江台州三门县一起投资纠纷引发社会关注。返乡创业者卢先生斥资百万元承包荒山种植香柚,却因通行道路问题与相邻村庄产生矛盾。
当地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此回应称,该道路本就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加之当事人和当地村民没有处理好关系才导致如今的局面,政府已经做了很多工作都没法解决。
4月14日,潮新闻记者实地调查发现,这场持续两年的纠纷背后,既有历史遗留的道路权属问题,也暴露出基层治理的多重困局。
百万投资遭遇通行困局
2022年4月,在宁波创业成功的卢先生返乡投资,从横渡镇桥头村村民罗某华处承包268亩位于山螺田的荒山毛草山土地种植日本香柚。
卢先生介绍,该地块系罗某华自2009年从桥头村承包,租期至2042年。他的承包期限为2022年5月至2042年5月。就在卢先生计划大规模施工时,却遭到相邻岩下村村民阻拦。

通往毛草山的道路。图源:记者摄
“村民为阻断该上山道路,在入口处放置水泥管。并以森林防火、其他村迁坟等原因采用挖掘机挖断过该路段,不让施工车辆通行。”卢先生说,岩下村村民给的理由是通往毛草山的路在岩下村,而合同是和桥头村签的。
在现场沟通无效后,卢先生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反映该情况,但并未有实质性效果,只好让工程车辆返回。卢先生说,只要他们计划让工程车辆进山,岩下村的村民就会以各种理由进行阻拦。“哪有那么巧,每次阻拦的时间都在我们上山那天。”
“这条道路应该是由政府出资建设的,并非岩下村集体出资建设,他们无权阻止我们上山。”卢先生拿出一份由三门县政府部门出具的关于通往毛草山道路的图纸,以证明该道路属于低丘缓坡开发项目。
卢先生的说法也得到了桥头村村书记林某的证实,该条道路是由政府出资,在卢先生承包之前村民都是可以开车进出的,没有任何人阻拦。
“从2022年10月开始到2023年8月,我们光报警就报了8次。”卢先生很无奈,称警方建议双方友好协商或者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横渡镇人民政府也曾出面协调并责令岩下村村民恢复道路通行,但在协调会开好之后,还是会出现阻拦通行的情况。
因为长期无法得到灌溉、除草、施肥等正常管理,价值70余万元的香柚苗出现大面积死亡,果园内杂草横生。卢先生起诉岩下村村民委员会,希望岩下村村民委员不得从事妨害他到毛草山上山的行为。
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根据卢先生提供的一审判决书内容显示,岩下村村委会答辩称现场不存在卢先生所陈述的有妨害其通行及岩下村村委会毁坏道路的事实。且他们的行为没有违法性,是合法履行村方职务行为。
经法院审理查明,原告卢先生所承包的山螺田所在地方与被告岩下村村委会所在的安基山相邻,而原告种植香柚所经过的上山道路系被告村的后山及安基山路段,该路段从山脚至原告所种植的香柚等地方全长约3公里。在原告种植香柚等管理过程中,被告方村民曾阻断该上山道路,在入口处放置水泥管;被告村方曾因森林防火、其他村迁坟等原因采用挖掘机挖断过该路段,后又填平。

曾用于阻拦的水泥管。图源:记者摄
一审判决书显示:“2023年9月21日,被告岩下村村委会向本院申请现场勘察。本院于2023年9月22日前往现场勘察,其中入山口至约1.5公里处为森林防火地段,该路段地势平整人车可通行,自约1.5公里处往上至原告承包的地块即种植香柚所在的路段,现为工业林,被告村未开发,该路段山势陡峭,地面崎岖不平,人车通行十分不便,存在安全隐患。本院工作人员勘查现场时,从入山口至原告承包地的上山道路未有阻断、挖断或设置路障等现象。”
三门县人民法院认为,经庭审查明的事实及现场勘察,涉案通行的上山道路现实际处于通畅状态,不存在阻断、挖断及设置路障等情形,原告可自由上下山,已不存在要求排除妨害、恢复毁坏道路的情况。驳回原告卢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书。图源:受访者供图
对于一审结果,卢先生并不认可,并提起了上诉。2024年4月二审维持原判后,卢先生向记者反映“判决与现实存在落差”,称他虽然败诉,但判决书中写明原告可自由上下山,却仍遭村民拦截。挖机司机杨师傅告诉记者,2024年11月,他在前一天故意向岩下村村民透露自己将上山挖地,结果第二天一群岩下村村民如期出现在路口进行拦截。
政府多次调解未果
4月14日,潮新闻记者就此咨询了此前负责处理此事的三门县横渡镇党委祁副书记。
祁副书记表示,卢先生和岩下村村民没有处理好关系,“他们的重型车辆开上去造成了路面损坏,村民对他们的意见很大,卢先生一方态度也比较强硬。镇政府曾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调,期间双方也提到过拿出3000元钱补偿给岩下村老人协会的方案,但最终未能达成一致。”
对于在法院判决书下达后,岩下村村民仍不让卢先生等人上山的情况,祁副书记亦做出了解释。“这条道路是森林防火用道,一般不能上,并不是用于他的生产用地,卢先生出于生产用途未经岩下村同意,他自己就上去了,本来流程上就有问题。”同时,祁副书记强调,从桥头村也可以通往毛草山,并不一定要从岩下村上山。
14日下午,潮新闻记者来到桥头村、岩下村进行现场走访。桥头村多位村民表示,从该村出发无法直接到达毛草山,即便是步行也极为艰难,车辆通行更是无从谈起。在现场观察时,记者发现通往毛草山山脚的道路需跨越重重台阶,这样的地形显然不适合车辆行驶。随后,在岩下村,记者注意到通往毛草山的路段两侧散布着多座坟墓,部分坟墓上还留有近期祭拜的痕迹。
15日,潮新闻记者又致电岩下村书记罗某,他表示这件事情法院已经做出判决,他们遵守法院判决。“如果是走路我们不会去制止,关键是卢先生有重型车辆上下山。这条道路本身就不具备车辆通行的条件,再加上出于森林防护的考虑,他们进出有可能会引起火灾。此前镇上也都协调过,但每次卢先生都不履行。卢先生他们还扩宽了原来的道路,这都没和任何人打招呼。”
罗某介绍,他们曾提出如果卢先生要从这条道路上通车,必须出具书面承诺,通行安全由他自行负责,进山路由卢先生负责安装门杠并对进出人员进行管理,因通行道路所在的山地是被告村集体所有,卢先生自己和村老人协会协商,要拿出3000元钱作为补偿。“这些事后都没有做到。”
对于罗某和祁韦皓的说法,卢先生表示不认可。“我在三门县许多乡镇都有投资,只有这个山头出现问题。如果我对路面造成损坏,我也会负责到底,因为我承包了20年,这条道路我肯定是要一直使用的,肯定会做好维护工作。”在卢先生看来,镇政府和公安机关理应对村委会这类“要钱”行为做出处理,怎么还能希望他主动“掏钱讲和”。
截至发稿前,横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已经前往现场与卢先生进行沟通、处置。对此,潮新闻记者将持续关注。
“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文章:
热门线路五一假期前火车票基本售罄,有人用“候补攻略”买到票04-18
为大众点评商户刷好评,长沙一公司被判侵权判赔10万元04-17
上山路为何如此“难走”?返乡创业者斥资百万承包荒山却遭通行困局04-16
订婚强奸案曾考虑适用缓刑,审判长:男方父母不接纳、不配合监管04-16
南阳市工业路(张衡大道至建设路段)排水防涝工程完成过半 打通城市“毛细血管” 确保汛期安全04-16
问政追踪|青岛蓝谷片区加快完善配套设施 保证9月份孩子们能够入学04-15
瞭望 | 城中村改造新路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