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区
启动2025年金秋助学活动
给困难职工子女送去希望
一起来了解下
今年金秋助学的相关政策吧!
一、资助对象
在沙市区就业的职工,其子女正在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含高职高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高中及中等职业教育,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进行助学帮扶:
1.工会建档困难职工家庭;
2.关停并转等困难企业困难职工家庭;
3.下岗失业职工家庭;
4.单亲困难职工家庭;
5.困难农民工家庭;
6.生活困难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家庭以及遭受重大疾病和意外灾害职工家庭。
对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不含优录免费生)或自费出国(境)留学的,以及大学中外合作专业的学生不列入助学对象。
二、资助标准
1.对于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按照《湖北省工会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鄂工办〔2020〕26号)标准执行。
2.对于建档外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由各地总工会按资金情况确定。
三、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向其父母所在单位工会或所在地社区(村)工会、乡镇(街道)工会申请,上级主管工会审核后,报送沙市区总工会。
凡通过其他方式和途径已获得助学款项的不再重复资助。
四、申报时间
五、咨询电话
如有不明事宜,职工可致电沙市区总工会,联系电话如下:
沙市区总工会:0716-8889706
编辑: 刘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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