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收据时使用的字体要求如下:
汉字大写数字金额:
应使用正楷或行书体书写,不得使用简化字如0、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代替,也不得自造简化字。
金额数字:
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角为止,在“元”或“角”字之后应写“整”字或“正”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货币名称:
若金额数字前未印有货币名称,应加填货币名称(如人民币),名称与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手写与打印:
虽然手写收据较为常见,但如果需要打印,建议使用宋体字体。
其他字体:
除了宋体,其他字体如黑体或OCR字体也可用于打印收据,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
综上所述,开收据时建议使用正楷或行书体书写汉字大写数字金额,并在需要打印时使用宋体字体。如有特殊需求,可适当选择其他字体,但需确保清晰易读且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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