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问犯罪嫌疑人可以在以下地点进行:
看守所内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后,侦查人员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讯问。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
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
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如果犯罪嫌疑人同意,也可以在其住处进行讯问。这一规定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八条。
犯罪嫌疑人住处
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在出示相关证明文件后,可以传唤到其住处进行讯问。这一做法同样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八条。
现场
在紧急情况下,侦查人员可以在现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但必须出示工作证件,并在讯问笔录中注明。这一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特殊地点
对于有严重伤病或者残疾、行动不便的犯罪嫌疑人,以及正在怀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在其住处或者就诊的医疗机构进行讯问。这一做法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八条。
总结:
讯问犯罪嫌疑人可以在看守所内、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犯罪嫌疑人住处、现场以及特殊地点(如有严重伤病或怀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但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讯问过程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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