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发放的。具体来说,市、县人民政府的房产管理部门或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登记手续,并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如果所在城市实行房产和土地由一个统一部门管理,则到这个部门办理登记;如果分别由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管理,则需要先到房产管理局办理房产权属登记,然后到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房产证现已与土地证合并为不动产权证,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作为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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