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江市人民法院顺利化解吴某申请执行临江市某煤矿有限公司一案,在执行法官精心调解和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决定长期履行。该案顺利执行既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为企业的发展减缓了压力,展现了司法执行中的善意与智慧。
该案中,吴某与临江市某煤矿有限公司系侵权责任纠纷。吴某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向临江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临江市某煤矿有限公司履行给付义务。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后,考虑到简单采取强制执行虽能迅速解决眼前的纠纷,但可能会给企业的生产经营、员工的就业稳定性及地方经济的发展等带来负面影响。于是法官决定转变执行思路,组织多轮调解,引导双方协商,倾听彼此的诉求和困难,寻找利益的共同点。
调解过程中,双方代表逐渐放下对立情绪,并在法官的耐心讲解和沟通下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按照约定的分期付款计划,预计用20个月将给付义务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放弃利息主张,以缓解其经营压力。这一和解协议不仅有效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涉案企业争取了缓冲期,逐步解决债务问题。
本案是临江市人民法院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典型案例,充分展现了司法机关依法履职的同时,兼顾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智慧与担当,为未来处理涉地方企业案件提供了范例。
初审:刘洋
复审:付新宇
终审:谢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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