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21日从国家文物局获悉,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出两份通知,要求加大老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传统村落等重点区域新发现力度,加大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新发现力度,并作出工作指引。
通知提出,各地在实地调查中应加大对近现代代表性建筑的关注力度,对于能够体现一定的地域风貌特色、体现典型建筑风格样式、代表特殊功能或类型、见证地区发展历史或行业发展历史以及重要建筑师代表作的近现代代表性建构筑物等,如符合文物认定标准,无论是否已经公布为历史建筑、历史风貌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均应进行普查,纳入文物保护体系。
通知强调,各地在实地调查中要加强对反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物质文化遗产的线索挖掘与实地调查。
此外,调查过程中,凡是建于1911年以前、主体存在的古老建筑,无论是否已经公布为历史建筑、历史风貌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均应进行普查,纳入文物保护体系。(记者徐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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