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征收部门是指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这些部门通常是独立的,并且负责统筹监督、指导全市的征收与补偿工作,同时受理并处理涉及征收补偿事项的投诉和举报。
具体到房屋征收部门,它是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主要机构,包括组织实施房屋征收、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核算和发放征收补偿安置费用等。
在土地征收方面,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是主要的土地征收职权部门,负责土地征收的启动、具体实施工作以及相关的协调和监督工作。
总结:
房屋征收部门: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独立部门,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土地征收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土地征收的启动、具体实施及协调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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