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污水的管理主要归 环保部门负责。环保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有关生活污水的处理政策和管理规定,以确保污水的有效处理和排放符合环保标准。此外,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排水许可证书的颁发和监督管理,包括生活污水的排放管理。
具体到农村生活污水,环保部门同样承担管理职责。农村生活污水被视为主要的污染物和污染源,环保部门对其进行主要监管。同时,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也承担着协调和监督的责任,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综上所述,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生活污水的管理和治理工作主要都由环保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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