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凭证持有人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申请执行权:
债权凭证持有人可以凭债权凭证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要求提供担保权:
债权凭证持有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要求其提供抵押物、质押物等作为债权的担保。
代位权与撤销权:
债权凭证持有人可以依法行使代位权以及撤销权。
要求债务人提供可执行财产证据的义务:
在申请执行时,债权凭证持有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保管债权凭证的义务:
债权凭证持有人有义务保管好债权凭证,并能够对自己的主张提供相应的证据。
这些权利和义务在《民事诉讼法》、《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均有明确的规定,确保了债权凭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规定了其在执行过程中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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