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别工资的执行主要遵循以下原则和方法:
职务晋升与级别工资调整
公务员晋升职务后,从晋升职务的次月起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和相应的级别工资。原级别低于新任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新任职务的最低级别;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以内的,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逐级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年度考核与级别工资调整
从2006年7月1日起,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五年称职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下一次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如晋升两个级别及以上,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晋升职务变动级别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岗位变动与级别工资调整
岗位等级或职员等级变动后,从变动后的次月起,按就高原则执行新聘岗位等级或职员等级工资标准。原薪级工资低于本人新任岗位等级或职员等级对应的起点薪级工资时,执行相应的起点薪级工资,第二年不再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原薪级工资不低于新任岗位等级或职员等级对应的起点薪级工资时,薪级工资不变,第二年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专业技术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一至四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五至七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八至十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助理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十一至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十三级岗位工资标准。
管理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在处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五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处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六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七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八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员岗位的人员,执行九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办事员岗位的人员,执行十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
薪级工资
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对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工作人员根据工作表现、资历和所聘岗位等因素确定薪级,执行相应的薪级工资标准。
这些规定确保了公务员级别工资的执行既公平合理,又能体现个人的工作绩效和资历。建议公务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仔细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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